夜天南 作品

第412章 奋笔疾书(第2页)

  赖都赖不掉。

  而现在,它被烧了,还是这位青年阎王亲自烧的。

  那说明什么,说明这位青年阎王,是十分关照自己的!!

  老话怎么说来着?

  叫锣鼓听声,听话听音。

  有了青年阎王这句暗示,接下来甭管他装的多么的“正义凛然”,自己都不用怕了。

  不对,这都不叫暗示。

  应该叫明示了。

  狐仙脸上的喜色几乎快压抑不住。

  早知如此,何必折腾那什么借尸还魂术,倾尽所有买一条道,带着记忆转世,投一个仙胎岂不美哉?

  一会儿探一探有没有这个可能。

  于是乎,狐仙狂拍马屁,道:“是是是,大人堂前悬镜,明察秋毫,小的敬佩,阴曹地府有您在,是众生之福。可惜来世不能有记忆,若是能有,小的来生一定给您建供庙,传播您的威德和香火。”

  那虔诚的样子,简直不要太真。

  “本官不缺庙宇,不劳你操心了。”秦河冷笑,如此大奸大恶的人给自己建庙?会遭雷劈的。言罢,他拿起旁边的判官笔,道:“那你说说再说说,你想怎么安排后面的事?”

  “安排~后面的事?”狐仙一听,更加狂喜。

  后面的事还能自己安排?

  这简直……太梦幻了。

  想什么来什么!

  这黑脸阎王到底什么来头,竟对自己如此厚待。

  难不成,正好是自己交好的那几位城隍的靠山?

  自己人?

  可没听它们提过呀。

  不过地府倒确实有一个黑脸的阎王,叫包黑子。

  还说自己不缺庙宇,想必排场还挺大。

  如此,那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狐仙一点没客气,稍加思考,便美滋滋的自己做了安排。

  不多,也就是四个:

  第一,不喝孟婆汤,第二,投胎成狐族嫡子,第三,投胎成九尾神狐体。第四,长的要仙姿临凡。

  一二三四,就这么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的“小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