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之何处 作品

第160章 消费者维权基金?总局,这是我中消协的活,你可不能硬抢(第2页)

总而言之,群星科技集团发起,强东自营重度参与,正在广邀盟友如四十大盗的这个“假货必赔消费者维权基金”,完美地踩中了时代发展的一个趋势,把住了国家深化改革、强保民生的脉络。

并且让中消协看到了一次风口。

正值修订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即将上会表决的重要关头,中消协与几大头部电商平台联合搞出一个“假货必赔消费者维权基金”,由头部电商平台出钱,中消协监管,替消费者发声,这是多美的一件事!

中消协的作用和地位,或许还能借此进一步提升!

基于此,工商总局也心动了,想要下场摘一颗桃子尝尝。

你们中消协要政绩,我工商总局就不要了?

只不过总局真要下场的话,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来职能兼容性有限。

工商总局的核心职能是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督,不包括直接管理赔偿基金。

二来职能定位冲突。

工商系统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且正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重心在“宽进严管”而非金融补偿。

三来资金管理风险。

行政部门沾上钱,麻烦事肯定一大堆。

闹不好后续可能会自砍好几刀,得不偿失!

然而一颗这么鲜美多汁的桃子摆在面前,就这么让它水灵灵地溜到别人嘴里,当真是舍不得。

因此,工商总局的几位核心领导充分调动了主观能动性,想出了各种办法。

会议末尾,大领导魄力十足地为此次小会做了总结并拍板决定:

“同志们,我党的优良传统是不怕困难、勇于担当,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总局决定拟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规范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配合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施行,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为体现民主,总局决定于8月5日,在京召开一次座谈会,与各大网络交易平台负责人深入交流,向各大平台传达精神,同时听取各大平台的主张与诉求。

这次座谈会的宗旨,是依托总局的信用公示与行政调解职能,促进各大网络交易平台自愿建立赔付机制。

规格要高,声势要大。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工商总局在保护人民群众的消费者权益上,决心坚定,态度诚恳,手段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