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了的王旭远 作品
第14章 酒肉穿肠过(第2页)
人们觉得我可有意思了。虽然吃肉喝酒,一直破戒,但是法力依然高深,甚至越来越强。这似乎是一种相反的现象。破戒,按理说,应该破功才对,怎么反而功力更强呢?他们眼中满是疑惑和好奇,仿佛在看一个怪物。
我除了狗,还爱吃鸡,尤其是公鸡。也是因为灵气重。公鸡那昂首挺胸的姿态,那嘹亮的啼鸣声,仿佛蕴含着无尽的生机与力量。每一次吃公鸡,我都能感受到一股强大的灵气涌入体内,让我的力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别人如果实在好奇,我为啥非吃肉不可,我也会实话实说:这肉,我是用来祭五脏庙的。再问的话,我就又提到佛祖了。我的五脏庙里,供的就是佛祖本祖。这看似荒诞的话语,却是我内心真实的信仰。在我眼中,五脏庙并非仅仅是身体的器官,更是我与佛祖沟通的桥梁,是我供奉佛祖的神圣之地。事实上,我也可以先给死狗死鸡超度,再吃它们,效果是有的。不过,入口的时候,要更难吃一些。虽然我的味觉很弱,但也不是没有。我吃肉喝酒,看着挺爽,其实不然。味道极其寡淡,那肉在口中咀嚼,没有一丝鲜美的滋味,酒也只是带着辛辣的刺激,却没有任何醇厚的香气。我还能分出味,是因为我不但是佛,是魔,还是个人。我的老底子是人。作为人,我没有死。只是被灵隐寺的灵,钻进了身子。我还是人,有着人的情感和记忆,只是被赋予了一身死灵力。
但我担心人们会反向醒悟,知道我是个魔。在他们眼中,和尚应该是慈悲为怀、严守清规戒律的。而我,吃肉喝酒,完全违背了他们的认知。一旦他们发现我魔的身份,那后果不堪设想。我可能会被他们唾弃、追杀,失去这来之不易的平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