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牙行东家林老大(第2页)
余得胜赶忙解释:“别介,别介,他就是想起一个故人,我们有个朋友,也是叫林老大,他姓苟,一丝不苟的苟,你们听岔了。”
林老大却是个“大度”的人,他从狐裘大衣里伸出一只惨白的手,阻拦了那个大汉,还是对着卢生说道:“小兄弟方才的话,我也听见了,我们要卖这疯女人,你们意见很大,因为她没有贱籍,你看看这是什么?”
卢生瞧见他从狐裘里取出三西张纸,卢生认出来,这就是户贴,纸张左侧大大写着“户部”二字。具体内容是看不太清楚,林老大也没有给自己细看的打算。
林老大张狂得很:“几张薄纸而己,这种女人,没有家人,丢了也没有苦主,那还不是 户曹参军 一句话的事,说她是良籍,她就是良籍,说她是贱籍,她就是贱籍。”
这“户曹参军”就是州府主管户籍的官员。
林老大得意洋洋地拿着那几张纸,在卢生面前晃了晃:“这可是合法的户贴,盖了州府的章的。”
卢生泄气了,周围人也知道,要是讲道理,讲法律,他们根本玩不过这些手眼通天的人。而他们这一帮蹲着的人,看着人多势众,都是无权无势的,真要闹起事来,大家也只能算是“暴民”,首接可以派兵剿了。
那三个爱管闲事的汉子,此刻也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他们以前吃过亏,犯了事,才从山东逃到亳州城的,可是不敢在轻易造次了。
卢生嘴巴是顺溜,条理也可以很清晰,可以有理有据,据理力争。那得是“依法”的地方才行。在这大宋朝,还是算了吧。你说“依法”,我都想笑。这就是“你法我笑”。
如今大宋朝,虽然有《宋刑统》,但那就相当于一个“办事指南”,官员可以照着《宋刑统》判刑,这样方便一些。如果官员不嫌麻烦,可以按照自己意思来,“判之有据”就可以,最终怎么判,还不是官字两张口。
卢生这下没有了办法,只能认怂:“那我买,总行了吧,我买下那个丫头!你家伙计刚才可是说了,今日只要有人能拿出十贯钱,就把那丫头卖给谁。”
三个汉子又站起来,看来当初的教训,也没那么深刻:“对,我们刚才都听到了!你们林家牙行的伙计说的,出十贯钱就卖,不能说话不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