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知 作品
第二十九章 和睦相处(三)(第3页)
有媒人看着医生家很殷实,就把邻乡一个幼儿老师叫光的村花介绍给老大辉。
两人都很有眼缘,一见钟情。光姑娘家里很贫困,从小就没有了父母,跟哥住长大成人,初中毕业没有让她读高中,就在本大队教幼儿班。
家中嫂子对她有些嫌弃,早就想把她嫁出去。媒婆已提亲,嫂子就答应下来。
光姑娘定亲了,就不愿意回家了,这里有婆家父母的关照与疼爱,还有辉小伙子的爱慕,吃也吃得饱,又穿了一身新衣服,再没有家中嫂子的白眼。
特别在医生的活动下,靠着在完小当校领导的叔父帮忙,让光姑娘就在我们屋后三百米的学校教幼儿班,有了重操旧业的工作,这可让光姑娘乐不思蜀。
日久生情,比光姑娘大五岁的辉就产生了想法。干柴遇烈火,光与辉便有了第一次。
定了亲,又住在一起,男女在一起生活,也没有人说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