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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义务兵制推行

军阁草草估算,除西北三十多万大军外,现在朝廷直辖的,竟然也已经到了一百五十万往上,现在的军力,差不多到了大明的正常水平,维持两百万大军的基准。

但又和大明以往不同,大明以往两百万的军力布置,到了崇祯朝的时候,基本上是九边边军加北京京营,戍京部队,有约一百万左右。

剩下的一百万,则是地方军力,这些人,都是有屯田的,除了打仗的时候,其他时间是不需要朝廷供给的,就一百万的边军,已经让朝廷在破产的边缘了。

现在,朝廷直辖的新军,可是不包含地方军的,就算要屯田自给,也不是现在能完成的,那也就意味着,朝廷要在这几年,供给所有大军。

若是按照大明边军的标准,每月最低一两银子,那每年军费就要飙升到两千万往上,这还不包括装备武器及其他军费开支,着实恐怖啊。

所以,军阁依照现在的形式和惯性,建议沿用各军现有的供给方式,即只管吃管住,战时犒赏,平时不发军饷,以此控制军费支出。

但作为现代人的朱慈烺,自然有现代方法参考,不发军饷的办法,实在不怎么地,士卒会懈怠,没有积极性不说,长此以往,极可能造成事端。

于是,朱慈烺抛出了义务兵制度的大杀器,列兵、二等兵、上等兵,即一拐、二拐、三拐的士卒,每月只发一钱、两钱、三钱的基本生活费,称之为国家津贴补助。

为何是补助呢?现在,各军各的政教委员,就要发挥他们的作用了,宣扬教育,入伍前三个军衔阶段,是作为大明子民,报效国家,保家卫国应尽的义务。

这几年,并非只是为国卖命,更是为自己,为家人,为身为大明子民的自己,应尽的保家卫国的义务,所以应当追求大义,不为回报,不为钱财。

保家卫国是大义,并非参军为钱财,本就该无偿的保家卫国,尽自己本事的义务,但朝廷仁义,为这些大义报国的志士,还是发放一定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