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凌峰 作品
第711章 捕快(6)(第2页)
他像一具失去了灵魂的木偶,任由他们拖拽着,踉踉跄跄地走出这间吞噬了他所有希望的地牢。
穿过幽暗曲折、散发着浓重霉味和血腥味的通道,他被拖进了一间更加阴森、更加宽敞的石室。
这里,就是青川县衙大牢的行刑室。
石室中央,冰冷的地面上,固定着一个粗大的木架,形似“大”字,上面沾染着深褐色、洗刷不去的陈旧血污。
墙壁上挂满了各种令人望而生畏的刑具:
带倒刺的皮鞭、沉重的铁尺、夹棍、火盆里插着烧红的烙铁……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皮肉焦糊和血腥混合的、令人作呕的甜腥味。
木架旁,站着四个膀大腰圆、赤裸着上身、只穿着一条油腻皮围裙的行刑手。
他们面无表情,眼神冷漠,手里各自拄着一根碗口粗、油光发亮的硬木水火棍。
棍子上同样浸透了暗红色的污渍。
石室一角,一张小桌后,坐着一个穿着吏员服饰、留着山羊胡的文书。
他面前摊开着一本厚厚的册子和笔墨,正慢条斯理地磨着墨,对眼前的一切视若无睹。
李华清被拖到木架前,两个狱卒粗暴地将他按倒,解开他手脚上的镣铐,随即用粗大的麻绳将他死死地捆缚在木架的横梁和立柱上。
绳子勒进他本就血肉模糊的手腕脚踝,带来一阵新的剧痛。
但他只是死死地盯着石室顶部那渗着水珠的岩石,眼神空洞,仿佛灵魂早已抽离。
“罪囚李华清,”那山羊胡文书终于抬起头,用一种毫无感情的、宣读公文般的腔调,拖长了声音念道:
“犯殴打良善、意图谋害之罪。”
“县令大人法外施恩,改判杖刑一百!即刻行刑——!”
“行刑”二字刚落,那四个早已准备好的行刑手便动了。
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一丝怜悯。
两根沉重的、带着呼啸风声的水火棍,一前一后,毫不留情地、结结实实地砸在了李华清的后背上。
“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