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榴火 作品
第153章 倒逼省厅立案(第2页)
红星市这里的调查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省公安厅内部对王志宏落水溺亡一案的定性,正在会议室里进行着激烈的交锋。
韩晓勇带着督察处的调查组,在红星市调查了两天半。只有半天是在了解王志宏落水情况。
剩下的两天时间,督察处的调查组都在落实曹红阳提供的王志宏违法乱纪线索。
通过两天的初步线索核实,韩晓勇确认,曹红阳提供的线索材料没有问题,这才回到省厅。
回到省厅之后,韩晓勇亲自起草案情简报,按照常规流程报送分管督察工作的常务副厅长石良友。
石良友作为省厅的常务副厅长,对省厅的人事这一块当然是相当熟悉。
尤其是红星市局的人事任命,武林作为省厅厅长,他的弟弟武康是个什么样的人,石良友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尤其是近几年,党内纪律对近亲属的任命范畴已经有了一定的要求规范,武康的岗位安排一直是省厅的痛点。现在摆在他眼前的,这一份或多或少都对红星市局局长武康,有着一定负面影响的案情简报,一下子就把他石良友推到了武林的对立面。
根据韩晓勇的案情简报,死者王志宏是一个有着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这就引申出两点责任。
第一,王志宏的治安支队支队长职务任命,武康作为重要推荐人,即使在没有涉及到包庇的情况下,也要承担组织推荐失察责任,是要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第二,王志宏在有重要犯罪嫌疑的情况下,落水溺亡的本身就有被灭口的嫌疑。
这两点,不管是哪一点,都必须立案侦查才行。
但是,石良友在请示武副省长时,武副省长明确了他的处理意见,这个案子交由地方政府处理。如果地方政府处理的不妥当,省厅再进行干涉纠正也还来得及。
当石良友把省厅领导的这个不予立案的意见,向督察处的韩晓勇传达完之后,韩晓勇认为,这不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规,希望省领导再考虑下督察人员的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