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0章
陆江庭说:“方晴是说要去找工作的,不过得过几个月。因为晨晨现在没上学呢,她打算九月份等晨晨上学了再去工作,不然孩子放在家里她也不放心。” “那孩子几岁了?”
“五岁。”
刘安国点头说:“这倒也是,不大不小的孩子最是调皮,没人看着确实不放心。那你再帮她几个月就得了呗?”
“是的,等她找到了工作我就不管了。”
好像也只能这样了,刘安国看他也挺不容易的,背着那么大的道德包袱。
明明可以过得不错,却还要到处借钱。
当然,这人命的事,要是能用钱解决其实也还算好的。毕竟有些东西,光是给钱是不够的。
等会儿。
感叹完,刘安国突然想起来,“你不是拿了一百出去,说要给方晴送去?”
“我……”他不敢说被林玉瑶抢走了,毕竟拿林玉瑶的嫁妆给方晴这种事,还是有些丢人。
他想了想说:“我拿去还我姐了。”
“啊?你还借你姐的钱了?”
“是啊,之前我不是和你说了嘛,方晴要开发廊,钱不够,找我借了钱。我的钱都借给方晴了,弄得我回来路费都没有,我找我姐借的。我姐现在催着我还,我没在家,她就找我爹娘,弄得我爹娘也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