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36章(第2页)
如果经调查确有破坏军婚的犯罪事实,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
然后再由人民检察院批准,或由人民法院决定,再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手续。
所以王建国现在跟着去公安局配合调查,还真不算逮捕,确实只算去问个话而已。
同时被叫去问话的,还有方晴。
……
傅怀义:“今天王建国跟方晴被叫去配合调查了,王建国今晚别想去回了。二十四小时内拿出有力证据,可以延长拘留时间。”
“有力证据你们不是有嘛,那他出不来了。”
傅怀义勾了勾嘴角,“没错。”
录音磁带他找人复刻了一份交上去了,照片还在洗。
“那方晴呢?”
“方晴能回去。”
林玉瑶:“……”
“她随身带着王建军的光荣证,还有孩子要养,给她关起来孩子咋办?人家办案还得看实际情况的,所以暂时不会拘留她,不过她得配合随时被传唤。”
那就和拘留差不多了。
“这案子多久能办下来?”
“这哪儿知道啊?虽然有照片和录音证据,但该调查的还得调查。不光是问他俩,还有走访他们的邻居。等过几天陆江庭回来,估计也就调查得差不多了。”
此案牵扯的人特殊,他们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来认真对待。
要是有个冤假错漏的,一个弄不好,他们怕是工作都保不住。
而且这时候查案没啥高科协助,全靠人工,弄这案子是费时费力的事。
老王专程去跟局长谈过了,告王建国破坏军婚是第一个案子,这不重要,不过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