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章(第3页)

方晴已经满脸是泪,她深吸一口气,声音颤抖的说:“所以我不是故意的,我是被逼的,我迫不得已。我要是说了出去,他们没事,但我会被村里人抓去浸猪笼,我能怎么办?”

村里人真干得出来,可不管法律。

“他们把我浸猪笼后,回头全村一口咬定我自己跳河死的,外人一点儿办法都没有。我怕,我怕呀,只能死死的瞒着晨晨的身事。”

方晴把自己成功的塑造成了一个迫不得已的受害者,她以为这样就能赢。

可惜,她了解人性,却不懂法律。

法律可不管你是不是有苦衷,你有苦衷,顶多在量刑的时候轻一点,但不可能无罪。

她现在承认了自己早知道怀的是王建国的儿子,那么王晨晨的抚养费自然就没了。

另外她这行为还属于非法占用公家财物,得让她把这几年拿的抚养费退回来,还得坐牢。

她最后那通哭诉确实有点用,只判了她一年零八个月。

林玉瑶有些意外,原本以为得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