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另辟蹊径(第2页)
哪怕后面用上了一吓二骂三哄西诈的,非常规的刑侦审讯手段,也没能让他们改口。
见没办法在审讯上面打开突破口,无奈之下陈晓只能退而求其次。
第二天一早。
等档案室开门之后,首接去档案室翻阅查找那起案件的档案。^b-i!x′i+a.6*6!6-.¨c,o+m!
从档案室封存十年以上的旧案陈列架上,找到了那件发生在95年7月11日的离奇命案。
小心翼翼地将档案从架子上取下来之后,迫不及待的打开一看……
档案里面详细记录了这起案件的所有细节。
比如,报警之后的现场勘查,法医的解剖记录还有鉴定。
以及后期在侦破命案过程中的,对相关人员进行的问讯笔录。
很快这起陈年旧案的脉络,开始在陈晓的脑海里慢慢变得清晰起来……
死者江涛,性别男,年龄27岁,职业海桉县刑侦大队禁毒中队缉毒警,根据法医对尸体的检测,江涛身上无明显致死伤痕或其它遗留伤痕。
据江涛家属何晴以及所在工作单位海桉县刑侦大队禁毒中队提供的信息,江涛生前的工作强度极大,长期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经常加班加点的熬夜,尤其是死前的一段时间曾出现过疲劳、乏力、心悸等症状。
结合以上这些信息,法医根据尸表勘验和内部解剖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确定死者江涛全身各重要器官未见明显的致死性器质性病变。
推断可能是由于过度劳累导致的身体处于应激状态,从而引发心血管系统负担加重、神经内分泌失调等一系列生理变化,最终导致心脏等重要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故尸检报告的最终结论为,考虑过劳猝死的可能性较大。
以上内容都是出自档案里,官方给出的尸检报告。
真假与否,陈晓心中自有定数。
暂且先不首接给出结论。
接下来,他开始翻阅案件的相关调查记录……
案发时间1995年7月11日上午10点22分许,案发地位于汝东县长途汽车站的惠民招待所,江涛的尸体当时是被招待所的保洁人员发现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