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汉纪四十二 孝安皇帝上(第2页)
甲子日,朝廷任命前司徒刘恺为太尉。当初,清河相叔孙光因为贪污获罪,他的子孙也被禁锢了两代不能为官。到这时,居延都尉范邠又犯了贪污罪,朝廷想按照叔孙光的例子处理。只有刘恺认为:“《春秋》的大义是,奖励善举要惠及子孙,惩罚恶行只针对本人,这是为了引导人们向善。现在让贪污官员的子孙也被禁锢,是从轻罪变成重罪,恐怕会连累到善良的人,这不符合先王慎重用刑的本意。”尚书陈忠也赞同这个观点。于是皇帝下诏说:“太尉的建议是对的。”
鲜卑的其至鞬侵犯居庸关。九月,云中太守成严迎击,结果战败,功曹杨穆为了保护成严,和他一起战死。鲜卑于是在马城包围了乌桓校尉徐常。度辽将军耿夔和幽州刺史庞参征发广阳、渔阳、涿郡的士兵前去救援,鲜卑才解围离去。
戊子日,皇帝到卫尉冯石家中,在那里吃喝了十几天,赏赐了很多东西,还任命冯石的儿子冯世为黄门侍郎,冯世的两个弟弟为郎中。冯石是阳邑侯冯鲂的孙子,他父亲冯柱娶了显宗的女儿获嘉公主,冯石继承了公主的爵位,成为获嘉侯。他很会迎合当世,所以受到皇帝的宠爱。这期间,京师和二十七个郡国下了大雨。
冬天十一月己丑日,三十五个郡国发生地震。
鲜卑又侵犯玄菟。
尚书令祋讽等人上奏,认为“孝文皇帝制定了简约礼仪的制度,光武皇帝废除了官吏告假奔丧三年的规定,这些制度流传万世,实在不应该更改,应该再次禁止大臣行三年丧礼。”尚书陈忠上疏反驳说:“高祖开国时,萧何制定制度,大臣有告假奔丧的规定,这符合子女为父母尽孝的道理。建武初年,国家刚经历大乱,各项政策大多追求简易,大臣不能告假奔丧,而官员们又只想着自己的俸禄和私利,很少有人能守三年丧礼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礼义之道确实受到了损害。陛下允许大臣守满三年丧礼,这是非常美好的功绩,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孟子》说过:‘尊敬自己的老人,进而推广到尊敬别人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进而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孩子,治理天下就像在手掌中运转东西一样容易。’我希望陛下登高向北眺望,用思念甘陵的心情来体谅臣子的心,那么天下人都会各得其所。”当时宦官们觉得这样不方便,最终陈忠的奏疏被搁置了。庚子日,朝廷再次禁止二千石以上的官员行三年丧礼。
袁宏评论说:古代的帝王之所以能使风俗淳朴美好,引导百姓为善,是顺着人的本性而不强行改变他们的情感,即便这样,百姓还有做得不好的地方,更何况是毁掉礼仪,禁止守丧,泯灭人的天性呢!
十二月,高句骊王宫率领马韩、濊貊的几千骑兵包围了玄菟,夫馀王派儿子尉仇台率领两万多人和州郡的军队一起合力打败了他们。这一年,王宫去世,他的儿子遂成即位。玄菟太守姚光上奏,想趁着王宫去世的机会,发兵攻打高句骊,大臣们讨论时都觉得可以答应。陈忠说:“王宫以前就很狡猾,姚光都没办法征讨他,现在他死了却去攻打,这不符合道义。应该派使者去吊唁慰问,趁机责备他们以前的罪过,赦免他们不再诛杀,希望他们以后能改过向善。”皇帝听从了陈忠的建议。
评论
这段记载集中展现了东汉安帝时期政治腐败、边疆动荡与制度摇摆的乱象,折射出王朝由衰转乱的深层危机。
外戚与近臣专权,朝政沦为利益分赃场
安帝对亲信的纵容达到了离谱的程度:
外戚集团全面掌权:耿贵人之兄、阎皇后兄弟、宋氏家族垄断军政要职,尤其是阎氏兄弟“典禁兵”,直接掌控核心兵权,形成“外戚专权”的恶性循环。
宦官与乳母干政登峰造极:江京、李闰等宦官封侯掌权,乳母王圣及其女伯荣更是公开“传通奸赂”,甚至通过联姻(伯荣嫁刘瑰)让无功者封侯袭爵,将官场规则践踏殆尽。这种“内宠盛极”的局面,本质是皇帝用私人亲信架空官僚体系,导致权力失去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