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家书!情暖人心(第2页)

.这些,都是她在末世里,从无数次生死边缘总结出的保命手段。

她不希望自己会用上它们。

但有备,总能无患。

她将这些药品,分装在一些不起眼的棕色玻璃小瓶里,放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

做完这一切,她才感觉,那颗时刻悬着的心,落下了一半,有了一丝真正的安全感。

这天晚上,她刚从实验室回到宿舍。

李静就神神秘秘地把她拉到一边,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芒。

“林飒,你快看,这是什么!你的包裹!从军区大院寄来的!”

李静的声音不大不小,却足以让整个宿舍的人都听见。

林飒拆开军绿色的包裹。

里面,是几件崭新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衣服。

一件正红色的羊毛衫,颜色鲜亮得晃眼,衬得人皮肤雪白,一看就是高级货。一件深蓝色的呢子大衣,版型挺括,剪裁利落,口袋和袖口的细节都透着一股讲究。还有一双精致的小牛皮靴,皮质柔软,光泽温润。

这些衣服的款式,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用料和做工,更是普通百货大楼里见不到的。

在这些衣服下面,还有一个小小的,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林飒打开手帕。

里面,是一支看起来像钢笔的,通体漆黑的金属制品。

钢笔的笔帽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的按钮。

林飒认得这个东西。

这是沈霆锋在信里,跟她提到过的,那个微型报警器。

包裹里,还有一封信。

是王秀兰写的。

“飒飒吾儿:

见字如面。

听说你要去京州开会,我和你爸,都为你高兴。你是我们沈家的骄傲。

京州那地方,一入秋就凉飕飕的,我给你挑了几件新衣服,你出门在外,代表的也是咱们家的脸面,要穿得暖和体面点,别冻着了。女孩子,要懂得爱惜自己。

另外,你爸非要给你寄个小玩意,说是部队里新出的,能保平安。你可得贴身带着,千万别嫌麻烦弄丢了。

说起来也巧,我和你爸,下个月,也要去京州开个会。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可以在京州团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