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三明治 作品

第70章 引流(第2页)

恒顺典当行不远处有一较高档次的酒楼。

他们做生意倒也不闭塞,大白天的就在酒楼门口摆起了摊子搞了个美食先品。

就试吃,让你浅尝一口,好吃你就进去吃。

卤肉烧和腊汁肉是他们家的招牌菜,大老远就能闻到香味。

...

试吃?

这鲜活的东西竟然会出现在这里?

突然的认知又引走了沈曼的思绪,刚才还说不被其他东西影响,但吃的真是挨不住一点。

沈曼是吃货,亦或者说她只能从吃东西这里获得一点点人生期盼。

想当年奶奶和她家人关系最恶劣,吵得最凶的时候一度让沈曼想到了死。

可隔壁叔叔家儿子跑过来叫她去吃烧烤的时候,死这个想法那是连影子都没了。

他们家做了烧烤,他家儿子突然来喊她去他们家吃饭。

她咽咽口水真就去了,她这辈子就没正经吃过几顿肉,好的牛肉,羊肉这种更是没有见过。

说句难听的话,她只是讨厌被当做包袱和垃圾,但骨子里并不是真心想死。

至于后来吃着吃着用眼泪给肉加咸味这种糗事,还是不要多讲,多丢人啊。

沈曼抬头看了眼人家招牌,‘吉顺酒楼’,这家酒楼的老板脑子肯定不错,店名字也地道。

五花肉的香气实在逼人,反正那些事她也解决不了,先吃吧。

不难为自己,沈曼还在长身体,对肉香是拒绝不了的。

循着味道走过去,为了避免她理解错了她还是先问清楚。

“小哥,咱们这个是免费品尝吗?”

“诶,客官您好,免费,免费,不要您钱,您尝尝?”

那行。

“给我各弄一份尝尝。”

“好嘞。”

份量不多,也就一口两口的东西,用小酒盏盛着,还附带给发了一份趁手的一次性餐具。

沈曼左看看小酒盏,右看看那竹篾子。

好家伙,这何尝不是一种巧思。

本来喝酒的小酒盏用来放肉,份量适中,不会消耗太多材料,而且更容易让人直观的看到东西。

杯盏浅,不用深入也能看到肉的色泽和上面的油脂。

一眼看去十分合适,甚至可以说颇有情趣。

这竹篾子也是,一节小手臂长,小指甲盖宽的竹篾子中间掰断。

要断不断,可以当镊子,或者是夹子,哪怕断了也能当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