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焖黄羊肉的杨婵 作品

第221章 失窃(第3页)

李振跌坐板凳上,满脸绝望:“这可如何是好!没有路引和荐书,莫说去白鹿洞书院,便是沿途关卡都难以通过,寸步难行啊!”

张祥瀚亦是面如死灰,“难道要流落在此不成?”

秦思齐果断道:“二位兄台切勿慌乱,当务之急是立刻报官!我等皆是有功名在身,且在九江府地界遭此窃案,更是欲往白鹿洞研学之人,官府绝不会坐视不管。”

事已至此,别无他法。秦思齐让秦实诚立刻去客栈掌柜处说明情况,并要求保护现场(虽则贼人恐怕早已远遁)。随后,他陪同六神无主的李振、张祥瀚,带着各自的书童,急匆匆赶往县衙。

来到县衙前,秦思齐整了整衣冠,对值守的衙役沉稳说道:“劳烦差大哥通禀县尊老爷,湖广举人李振、张祥瀚,秦思齐有要事求见!我等乃赴白鹿洞书院研学之士,昨夜于浔阳客栈遭遇窃盗,丢失重要文书银两,恳请县尊为我等做主!”

衙役一听是三位举人老爷,而且还是去白鹿洞书院的学子,不敢怠慢,立刻入内通传。不多时,便有人引他们进入二堂。

德化县县令姓周,约莫五十岁年纪,听闻是三位举人,尤其是还涉及白鹿洞书院,立刻升堂处理此案。(明代规定,秀才以上功名者见官不跪,且涉及士子案件,地方官需慎重处理。)

三人进入公堂,依礼见过县尊。周县令态度颇为和蔼,赐座后便询问详情。

李振和张祥瀚强压惊慌,将昨夜入住浔阳客栈上等房、今晨发现文书银两被盗的经过详细陈述了一遍,并强调了丢失物品的重要性:路引、荐书、证明举人身份的户帖副本、若干银两。

秦思齐则作为旁证,补充说明了住宿安排和自已幸免于难的情况,并言明三人此行目的是前往白鹿洞书院游学。

周县令听完,面色凝重起来。三位举人在本县境内,尤其是准备前往白鹿洞书院这样的文教圣地之前遭窃,此事若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士林声誉,也显得他地方治理无方。

周县令安抚道,“此事既发生在本县,本官定当竭力查办,务必追回失物,严惩窃贼!”他随即按照明代司法程序,首先吩咐刑房书吏详细录下李、张二人的口供、失物清单(包括文书样式、银两数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