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2章

“这怎么能行?两个孩子都是我们老王家的种,必须姓王。”她打量着唐小芬,年轻轻的,才二十几岁。

她完全可能离婚后再嫁。

那她们老王家的两个孩子,岂不是成了别人家的?还得喊野男人当爹?

这怎么能行?

在江梅的字典里,这简直就是倒反天罡了。

“不,不可以。两个孩子你一个也别想带走。”

唐小芬只淡淡道:“随便你吧,反正全听法官的。”

江梅是个男权思想的拥护者,一辈子在山里头,也就最近半年才出来见世面。

所以她的思想非常老旧。

她天真的以为,孩子天生就是男方家的。

男人播的种,女人不过是块结果的地。

法官不可能把孩子给女方。

况且还有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说法,她不信法官还真判决他们离婚。

结果打脸了。

人家当庭宣布支持唐小芬和王建国离婚,并且孩子一人一个,双方互相承担抚养的那个孩子的抚养费。

原本唐小芬是争取了儿子的,想着儿子还小,跟着自己,自己趁着他还小就好好教养,怎么着也比跟着江梅这种人强。

但是没想到江梅和王建国极力反对,嚷嚷着儿子是他们老王家的根,要是唐小芬敢把儿子带走,就等于是挖断了他们家的根,他王建国只要不死,就要跟她不死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