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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汉纪十七 中宗孝宣皇帝上之下(第2页)

宣帝在民间的时候,就听说霍氏家族长期尊贵显赫,内心对此很不满。亲政以后,让御史大夫魏相兼任给事中。霍显对霍禹、霍云、霍山说:“你们这些人不努力继承大将军的遗业,现在魏大夫兼任给事中,要是别人在中间挑拨离间,你们还能自救吗!”后来霍家和御史府的家奴在路上争道,霍家的家奴冲进御史府,要踢御史大夫的门,御史大夫向他们叩头赔罪,他们才离开。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霍家,霍显等人这才开始担忧。

正好魏相做了丞相,多次在闲暇时进宫向宣帝汇报事情;平恩侯许广汉和侍中金安上等人可以直接出入宫中。当时霍山兼管尚书事务,宣帝下令让官吏百姓可以直接呈递密封的奏章,不必经过尚书,群臣进见皇帝可以单独往来,霍氏家族对此非常厌恶。宣帝也听说了霍氏毒死许皇后的事,但还没有调查清楚,就把霍光的女婿度辽将军、未央卫尉、平陵侯范明友调任为光禄勋,把霍光的二女婿诸吏、中郎将、羽林监任胜调出京城,担任安定太守。几个月后,又把霍光姐姐的女婿给事中、光禄大夫张朔调出京城,担任蜀郡太守,把霍光孙女婿中郎将王汉调出京城,担任武威太守。不久,又把霍光的大女婿长乐卫尉邓广汉调任为少府。戊戌日,重新任命张安世为卫将军,两宫卫尉以及城门、北军的军队都归他统领。任命霍禹为大司马,但只让他戴小冠,没有印信和绶带,撤销了他原来统领的屯兵和属官,只是让霍禹的官名和霍光一样都是大司马。又收回范明友的度辽将军印信和绶带,只让他担任光禄勋;霍光的中女婿赵平担任散骑、骑都尉、光禄大夫,统领屯兵,也收回了赵平的骑都尉印信和绶带。那些统领胡、越骑兵、羽林军以及两宫卫将屯兵的职位,全部换成宣帝所亲近的许氏、史氏子弟担任。

当初,汉武帝在位的时候,频繁征调百姓,致使百姓贫困,穷人触犯法律,违法犯罪的现象层出不穷。于是让张汤、赵禹等人制定法令,设立了见知故纵、监临部主等法律条文,对犯有故意纵放罪犯、不揭发检举等罪行的处罚减轻,对犯有故意陷人于罪、释放罪犯等罪行的处罚加重。从那以后,奸猾的官吏巧妙地利用法律条文相互攀比援引,禁令越来越严密,法律条文繁琐苛刻,公文堆满了几案楼阁,主管官员都看不过来。因此,各郡国在执行的时候意见不一,有的罪行相同但判决却不一样,奸猾的官吏趁机进行交易,想让罪犯活命就找理由轻判,想陷害别人就比照死罪的条款,议论的人都觉得这样很冤枉。

廷尉史巨鹿人路温舒上书说:“我听说齐国发生公孙无知的祸乱后,齐桓公因此兴起;晋国发生骊姬的灾难后,晋文公因此称霸。近代赵王不得善终,吕氏家族作乱,而汉文帝成为太宗。由此看来,祸乱的发生,是为圣人的出现开辟道路。在变乱之后,一定会有与以往不同的恩惠,这是贤圣之人用来彰显天命的方式。以前昭帝去世后没有继承人,昌邑王行为淫乱,这是上天要为至圣之人开启道路。我听说《春秋》强调君主即位要符合正统,重视天下一统,谨慎对待开端。陛下刚刚登上皇位,与天意相符,应该改正前代的失误,端正开始接受天命的纲纪,清除繁琐的法令条文,解除百姓的疾苦,以顺应天意。我听说秦朝有十条失误,其中一条至今还存在,就是负责审判案件的官吏。审判案件,是关系到天下人的生命大事,人死了不能复生,肢体断了不能再接上。《尚书》说:‘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不遵守常规的过错。’现在审判案件的官吏却不是这样,上下相互驱使,把苛刻当作清明,判案严厉的人获得公正的名声,判案公正的人却多有后患,所以审判案件的官吏都希望人死,这并不是他们憎恶这些人,而是因为他们认为让犯人死了自己才能平安。因此,死人的血在街市上流淌,遭受刑罚的人并肩站立,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以万计。这就是仁德圣明的人感到悲伤的原因,太平盛世不能完全实现,都是因为这个。人之常情,平安的时候就乐意活着,痛苦的时候就想着去死,在严刑拷打之下,有什么口供得不到呢!所以犯人受不了痛苦,就编造供词来迎合官吏的意思;审判案件的官吏认为这样做对自己有利,就引导犯人明确供词;上奏的时候害怕被驳回,就对供词进行加工,罗织罪名。等到奏请判决的文书完成,即使是皋陶来听,也会认为犯人死有余辜。为什么呢?因为经过加工编造的内容太多,罗织的罪名很明显。所以俗话说:‘在地上画个圈当作监狱,人们也会认为不该进去;刻个木头人当作狱吏,人们也会拒绝和它对答。’这些都是痛恨狱吏的民谣,悲痛的言辞。希望陛下精简法律制度,放宽刑罚,那么太平盛世的风气就可以在世间兴起。”宣帝觉得他说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