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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8章 烈祖明皇帝中之下(第2页)

臣司马光说:治理国家最重要的,莫过于用人,而识别人才的方法,连圣贤都觉得困难。所以要是只通过别人的诋毁或赞誉来了解人,就会出现因为个人爱憎而竞相进言,善恶好坏混淆不清的情况;要是只考察功绩,就会巧诈横生,真假难分。关键在于,用人的根本在于做到极度公正、极度明察。作为上级,要是能做到极度公正、极度明察,那么下属有没有能力,就能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根本没地方藏。要是做不到公正明察,那考核的办法,只会成为偏私欺诈的工具。为啥这么说呢?公正明察,靠的是内心;功绩,只是外在表现。自己内心都不能公正明察,却想通过考察别人的外在表现来了解人,这不是很难吗!作为上级,要是真能做到不因亲疏贵贱而改变心意,不因喜怒好恶而扰乱心志,想要了解研究经学的人,就看他知识是否渊博,讲解是否精通,这样就是善于研究经学的人;想要了解审理案件的人,就看他是否能洞察案件的真假,没有冤屈错判,这样就是善于审理案件的人;想要了解管理财政的人,就看他管理的仓库是否充盈,百姓是否富足,这样就是善于管理财政的人;想要了解带兵打仗的人,就看他是否能打胜仗,让敌人畏惧服从,这样就是善于带兵打仗的人。对于其他百官,也都是这个道理。虽然要向别人询问意见,但最终决策还是在自己;虽然要考察外在表现,但更要用心去观察,仔细研究核实实际情况,斟酌是否合适,这其中的道理极其精细微妙,没办法用语言表达清楚,也没办法用文字完全记录下来,怎么能提前制定好一套方法,然后全都交给有关部门去办呢!要是皇亲国戚、权贵之人没能力却能任职,关系疏远、地位低下的贤才却被埋没;自己喜欢、欣赏的人即使把事情办砸了也不撤职,自己厌恶、生气的人即使有功劳也不录用,向别人询问意见,结果毁誉参半无法决断;考察外在表现,只看表面文章而不看实际情况。就算制定再好的考核办法,增加再多的条目,把文书记录做得再严谨,又怎么能得到真实的情况呢!

有人说:君主治理天下,大到整个国家,小到一个地区,朝廷内外的官员成千上万,考察升降,怎么能不交给有关部门,而要君主亲自做呢?回答是:不是这个意思。凡是做上级的,不只是君主。太守是一郡的长官,刺史是一州的长官,九卿是下属官员的上级,三公是百官的上级,都可以用这个道理去考察升降下面的人,君主也用这个道理去考察升降公卿、刺史、太守,这有什么麻烦劳累的呢!有人说:考核政绩的办法,是唐尧、虞舜就制定的,京房、刘邵只是阐述并完善了它,怎么能废除呢?回答是:唐尧、虞舜时的官员,任职时间长,职责专一,法律宽松,要求长远。所以鲧治水,九年没有成效,才治他的罪;禹治水,让九州统一,四方之地都能安居,才奖赏他的功劳;不像京房、刘邵的办法,考核些琐碎的事情,要求短时间就出成效。事情本来就有名义相同但实际不同的,不能不仔细分辨。考核政绩不是在唐尧、虞舜时能用,在汉、魏就不能用,而是京房、刘邵没抓住根本,只注重细枝末节的缘故。

当初,右仆射卫臻负责选拔人才,中护军蒋济给卫臻写信说:“汉高祖把逃亡的俘虏拜为上将,周武王提拔渔夫做太师,平民百姓、奴仆都能登上王公之位,何必非得遵循常规,先考察后任用呢!”卫臻说:“不是这样。你想把牧野之战时的用人方法和成王、康王时相提并论,把刘邦斩白蛇起义时的用人方式和文帝、景帝时相比,喜欢不按常规的举动,开破格提拔的先例,这会让天下人都随意行事的!”卢毓谈论人才和选拔人才,都是先看品德操行,再谈才能,黄门郎、冯翊人李丰曾经拿这个问题问卢毓,卢毓说:“才能是用来做好事的,所以大才能成就大好事,小才能成就小好事。现在说一个人有才能却做不好事,那就说明他的才能和实际不相符啊!”李丰很信服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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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史料生动呈现了曹魏时期围绕官员考核制度展开的一场深刻争论,涉及人才选拔的核心标准、考核制度的价值定位以及治理逻辑的根本分歧,其背后折射的吏治难题至今仍具启示意义。